應急體系建設情況調研報告
應急體系建設要完善基層應急預案體系,針對常見突發事件編制管用的應急預案,定期開展應急演練,適時修訂完善預案。下面YJBYS小編為你送上應急體系建設情況調研報告。

一、全省應急體系建設現狀
一是應急預案體系基本形成。全省共制定省、市州、縣市區、鄉鎮(街道)、村(社區)、企業、學校等各級各類應急預案21萬余件,此外還制定了《應急預案編制管理辦法》等多個指導性文件,組織開展應急演練1.6萬次,更新修訂預案1.2萬余件,基本形成“縱向到底、橫向到邊、輻射到點”的應急預案體系,基本實現預案管理的動態化、科學化和規范化。
二是應急管理體制基本建立。全省縣級以上政府均成立了突發事件應急委員會。省政府及省直相關部門成立了35個專項應急領導機構和54個專業應急指揮機構;14個市州、90%的省直單位、90%的縣市區均成立了應急管理辦事機構或明確了承擔應急管理工作職能的處室,部分鄉鎮(街道)明確了應急管理工作人員。
三是應急管理機制逐步健全。建立了全省政府內網信息直報系統,招募專(兼)職信息員3萬余名,信息報送日趨規范。地震、氣象災害、森林火災等監測預警系統進一步完善,同時在72個地質災害多發縣市區建立了地質災害預警系統以及危險隱患點(源)臺賬和數據庫。各級各部門總體上能夠協調配合,應急聯動機制基本形成。積極參與泛珠三角九省和中部六省應急管理合作,應急區域合作加強。
四是應急政策法規逐步完善。制定應急管理地方性法規4部、地方政府規章2部、規范性文件30多件,省直有關部門和市州下發相關文件90多件,全省應急管理工作逐步走向法制化、規范化。
五是應急處置能力建設得到加強。應急救援隊伍建設積極推進,各級政府依托公安消防部隊組建了綜合應急救援隊伍,建立各級各類專業應急救援隊伍4700余支、10余萬人,非專業應急救援隊伍1.3萬余支、近20萬人。應急平臺體系基本形成,省政府應急平臺投入使用,市州和省直部門應急平臺建設穩步推進,各應急平臺之間互聯互通、資源共享步伐加快。應急物資準備逐步加強,建設各類應急物資儲備庫258個,確定應急生產能力儲備點企業194個。
六是應急科普宣教廣泛開展。將應急管理知識納入干部教育培訓內容,依托黨校、行政學校等培訓機構開設培訓班2800多個,培訓32萬余人。各級政府門戶網站設立應急管理網頁,宣傳應急管理工作,普及應急常識。各級應急辦從2007年起連續五年開展應急知識宣傳月(宣傳周、宣傳日)活動,免費發放《公眾應急手冊》等宣傳資料1億多份。
二、當前存在的主要問題
1、應急管理意識不強。部分地區和單位對應急管理工作重視不夠,對中央和省里應急管理工作決策部署落實不到位,對應急管理工作的理解存在偏差,重事后應急、輕事前防范,重現場處置、輕日常管理,重具體工作、輕能力提升。一些公眾應急意識仍然比較淡薄,缺乏基本應急能力。
2、應急管理體制建設有待加強。普遍存在重領導機構建設、輕辦事機構建設的問題,應急管理辦事機構事權不完整,特別是省、市、縣政府應急辦和民政、安監、衛生、公安四個應急管理牽頭部門的應急辦,還難以承擔綜合協調、督促指導的職責。部分縣市區還沒有成立應急管理辦事機構,大多數鄉鎮(街道)沒有明確專(兼)職應急管理工作人員。
3、應急管理機制有待完善。信息報送存在遲報、漏報、瞞報等現象,有的單位對信息研判不準,甚至把工作動態作為信息上報;有的地方信息獲取、共享機制不健全,信息掌握不全面;有的單位電話首報突發事件信息后續報不及時,甚至到事件處置結束依然不見文字信息上報。協調聯動機制有待進一步健全,地區之間、部門之間、條塊之間和軍地之間銜接聯系不夠,職責劃分不明,難以有機整合人員、物資、信息等重要應急資源要素,存在配合不力、各自為戰的問題。
4、應急保障水平不高。預案體系有待進一步完善,一些突發事件(如大面積交通阻塞)沒有制訂相應的應急預案,有的預案操作性和針對性不強,有的預案發布后未及時修訂更新,有的地方很少進行預案演練和應急演練,突發事件發生后未按預案要求有序應對。各類應急救援隊伍發展不平衡、布局不合理,應急救援裝備不足,缺乏大型和特種裝備,有些領域救援裝備、技術水平落后。應急物資儲備不足、底數不清,對現有應急物資缺乏統籌管理。應急管理配套措施不完善,應急財產征用補償等方面存在政策空白。
5、基層應急管理工作薄弱。鄉鎮(街道)、村(社區)、企業、學校等基層單位應急機構不健全、人員不到位、應急機制不完善、應急預案不實用、防災減災基礎設施建設滯后,綜合防范、應對處置重特大突發事件能力明顯不足。
三、下一步工作建議
1、進一步重視應急管理工作。各級政府要將應急管理工作納入政府工作議事日程,定期不定期研究并推進本地區應急管理工作,按照《湖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辦法》第三條有關規定,對應急管理工作實行行政領導負責制和責任追究制,將其納入政府績效評估范圍。
2、進一步加強應急管理辦事機構建設。加強縣級以上政府和牽頭部門應急管理辦事機構建設,健全機構、明確職能、增加力量,以適應履行值守應急、綜合協調、督查指導等職責的需要。加強基層應急組織建設,鄉鎮(街道)、村(社區)、企業、學校等基層單位可明確現有機構承擔應急管理工作,確定專(兼)職工作人員,建立精干實用的應急隊伍,形成全省上下統一、條塊結合、職能明確、運作高效的應急管理體制。
3、進一步提高應急保障能力。加強專業應急隊伍和基層應急隊伍建設,形成布局合理、反應迅速、裝備精良、機動靈活的應急救援隊伍體系。加強應急物資儲備和統籌管理,構建種類齊全、管理有序、資源共享的應急物資保障體系。完善應急管理配套政策和制度,建立健全應急物資儲備調用、財產征收征用補償、救援隊伍派遣補償、救援車輛“綠色通道”、巨災風險保險等制度,制定出臺扶持應急產業發展政策。認真抓好“十一五”應急體系建設規劃項目檢查驗收,加快“十二五”應急體系建設規劃的編制和實施。
4、進一步加強應急知識宣傳教育。重點加強對領導干部、公務員和應急救援人員的應急知識培訓,提高其應急管理能力和執行能力。將應急管理知識教育培訓納入國民教育體系,推動在大學、中學和小學開設應急知識課程。堅持集中宣傳與日常宣傳相結合,進一步豐富宣傳教育的形式和方法,繼續開展公眾應急知識宣傳普及工作,提高全社會的應急意識和防災避險能力。
5、進一步強化基層應急管理工作。實行應急管理重心下沉、關口前移,健全基層應急管理組織,建立專(兼)職應急管理隊伍,加大經費保障力度。完善基層應急預案體系,針對常見突發事件編制管用的應急預案,定期開展應急演練,適時修訂完善預案。建立全省統一的基層信息員制度,完善突發事件預警信息發布機制,根據預警信息抓好隱患排查和源頭治理,確保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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