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店執業藥師承諾書
執業藥師是負責提供藥物知識及藥事服務的專業人員,執業藥師是藥物的專家,同時是解答市民大眾有關藥物問題的最適當人選。

執業藥師承諾書
吉林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執業藥師戴莉梅在長春市新天地大藥房浦東店工作期間作出如下承諾:
1、嚴格遵守藥品監督管理法律法規,嚴格按照新修訂gsp有關經營行為規范要求,切實加強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誠實守信的開展藥品經營活動。
2、嚴格按照藥店制定的新修訂gsp實施計劃,認真分步實施推進,在規定的時限內完成改造。
3、接受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的監管。
5、所有提交的申請材料真實有效。
承諾人:
二〇XX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執業藥師誠信承諾書【2】
根據《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衛生部令第90號)要求,藥品經營零售企業應當按國家有關規定配備執業藥師,負責處方審核,指導合理用藥。
鑒于本企業申請《藥品經營許可證》換證未能按規定配備執業藥師,為配合國家藥品安全“十二五”規劃對執業藥師配備的要求,本企業承諾如下:
一、在未配備執業藥師之前,本企業按照gsp要求,配備2名藥師在職在崗,負責本藥店的處方審核工作。
二、本企業承諾在20XX年12月31日前配備執業藥師。
如國家局、省局出臺 “零售藥店在限期內未配備執業藥師將終止經營”的政策,本企業愿按規定接受許可機關的處置。
承諾人:
承諾時間:年月日
駐店藥師在崗承諾保證書【3】
本人受聘擔任百姓藥店駐店藥師負責人,為規范自身的職業行為,向貴局鄭重承諾一下內容:
一、 在企業營業時間內保證在職、在崗、在位,絕無掛職行為,不在其他單位兼職,保證在店承擔法律法規規定的相關職責,認真做好駐店藥師的管理工作。
二、 嚴格執行駐店藥師在崗考勤制度和離崗告知制度應,如因特殊情況,短期不在崗的實施請假制度,并在店堂門前醒目位置,懸掛本店藥師不在崗,暫停銷售處方藥與甲類非處方藥的告示牌。
三、 如因本人不在職在崗,不履行職責玩物職守,導致企業銷售假劣藥品,醫療器械或從非法渠道購進產品,并造成嚴重后果的,本人愿意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十年內將不從事藥品經營活動。
四、 認真執行《臨汾市藥品零售企業質量負責人管理辦法》等有關管理規定,如有違反工作規定的行為發生,本人愿意按照規定接受相應的處理。
承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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